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“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吴家沟赤泥尾矿库扩建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吴家沟赤泥尾矿库扩建
建设地点: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兴南居委八社吴家沟
建设单位: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项目选址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兴南居委八社,为按照四等库在吴家沟赤泥尾矿库已征占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,拟在吴家沟赤泥尾矿库现有基础上增加2道堆积坝,即四级堆积坝、五级堆积坝,坝高分别为10m、9m;现有初期坝、3道堆积坝高度保持不变,即建成后坝高共计59m,初期坝坝底高程730m,第五级堆积坝坝顶高程789m3;库容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5.43万m3,即总库容为324.35万m3。同时完善边坡防渗系统、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、排洪系统、监测系统等配套设施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2日~12月9日,共计20个工作日
公示文件下载地址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WCI7xyt7k4eTS8wjQ2UGw 提取码: faav
联系人: 汪胜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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